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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传人
一辈子心系农民的邓子恢
时间:2017-12-01 14:49 来源: 作者: 点击: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业待兴。中共中央决定设立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目的是为了加强党对农业、农民、农村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加强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领导。1953年1月5日,正在领导中南地区社会主义改造的邓子恢奉调进京,担负重任-一主持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工作。从1953年2月组建,到1962年10月被撤销,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前后存在了10年时间。邓子恢保持了他一贯的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深入广大农村,开展调查研究,不惟书,不惟上,只惟实,为中央决策农业、农民、农村工作提供了大量的政策依据和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对我国的“三农”事业做出了贡献,他的命运也因为十年农村工作部的实践而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早在延安时期,有一次,毛泽东谈起中国农业和农民问题,曾经以玩笑式的语气说,党内只有三个人懂得农业,一是邓子恢,一是王观澜,还有一个就是他自己。这位懂得农业的邓子恢,担任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任财政部长。又由于他出色的才能,建国后被委以重任,出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是中国共产党内公认的农运专家。他长期从事农民运动,对中国近代农村的情况和农民生活非常了解,在农村工作和群众工作方面积累了独特而丰富的经验。
        在革命战争年代,邓子恢不仅是能征善战的指挥员,也是建政理政的好手。还是在中央苏区的时候,邓子恢就已经显露出治政的才能。 1930年3月18日,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邓子恢的主持下召开,选举成立了闽西苏维埃政府,邓子恢当选为主席。随后,邓子恢等领导闽西苏维埃政府集中主要精力,采取多种措施,致力于建设和巩固闽西根据地。当时的土地分配政策还处在探索阶段,没有后来那么完备。邓子恢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农民商议,在原耕地“抽多补少”、平均分配土地基础上,加上一条“抽肥补瘦”规定,成功地解决了闽西土地分配问题,深受广大农民欢迎。在中共闽西特委和闽西苏维埃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闽西苏区得到了巩固和发展。根据地发展到纵横300里,人口近百万;党组织发展到6个县委、53个区委、546个支部,拥有一万名左右党员;建立了6个县、62个区、557个乡的苏维埃政权,闽西革命根据地出现了“收拾金瓯一片,分田分地真忙”的喜人局面。1930年10月,邓子恢调任中共福建省委巡视员,开展农民运动,领导白区斗争和苏区财政工作。他到省委后,首先前往莆田县,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根据莆田的实际情况,邓子恢抓紧恢复和整顿游击队,密切党和群众的关系。这使游击队得到了群众支持,很快发展到50多人,打开了莆田农民运动的局面。 1931年春,邓子恢根据省委安排,重点负责巡视指导福州附近各县的工作。为迅速打开闽东农民运动工作局面,他亲自前往闽东北少数民族聚居、工作阻力相对较大的福安县,在农民中组织秘密农会,发动以拖债为形式的斗争,迅速争取群众,取得了斗争的胜利。
        1931年11月7日,在瑞金的叶坪召开了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毛泽东、周恩来、朱德、邓子恢、刘少奇等64人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邓子恢任财政部长,并兼任代理土地部长,在主管财政工作的同时挑起了中央苏区土地革命领导者的重担。这期间,他以代理土地部长的名义发出中央土地人民委员部第一号训令,号召人民深入开展土地革命,强调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阶级路线,严格禁止混淆阶级阵线和侵犯中农利益;在王明“左”倾土地政策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邓子恢明确地强调了严格执行阶级路线,这是要有很大担当的。他的正确主张遭到无端指责,也因此被当成“机会主义”批判。红军主力长征以后,邓子恢留在中央苏区,领导闽西人民进行了艰卓绝的三年游击战争。1938年2月,邓子恢调任新四军政治部副主任,兼‘任中共中央东南分局民运部部长。
        1946年春,国民党全面挑起内战的危机十分严重。华中解放区在邓子恢为书记的华中分局领导下,根据党中央和毛泽东对全国政治形势的分析和指示,着重抓了军队的整编,将华中解放区各部队合编成华中野战军,以粟裕为司令员,谭震林为政治委员04月7日,邓子恢偕同华中分局组织部长曾山等一行到延安,参加中央召开的研究土地问题的重要会议。会后,邓子恢返回淮安,召开了华中分局委员和所辖各地委书记会议,确定在华中解放区全面开展土改运动。是年底,华中分局与山东分局合并为华东局,邓子恢任副书记,主持土改复查工作。邓子恢采取“中间不动两头平”的分田方针,既满足了广大贫苦农民的要求,又较好地保护了中间分子的利益,广泛团结群众,调动了群众的支前积极性。
        在领导土地改革的过程中,邓子恢一直注重从实际出发,注重走群众路线,注重试点工作。解放战争时期,邓子恢对土地改革中的阶级路线阐述得更加全面了。1947年7月,全国土地会议在河北平山召开,由于不能出席会议,邓子恢给刘少奇写信,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土地改革基本观点。在信中,他突出地强调了依靠贫雇农的问题,认为应该使他们得到足够的土地,并解决其牲口、农具、房屋、家具、口粮等问题;同时应照顾中农及劳动起家的新富农的土地财产不被侵犯。他还从发展生产力的角度,论述了实行这种土地政策的必要性。为了不侵犯中农利益,他在肯定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分的原则还是适用的同时,又提出采用“中间不动两头平”的原则,后来的土地改革实践已经证明,这个原则是防止侵犯中农利益、顺利进行土改的一个重要原则。
        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中国共产党在河北西柏坡召开了七届,二中全会,邓子恢参加了会议。5月,中央决定撤销中原局和中原军区,成立中共中央华中局和华中军区(后改称中南局和中南军区),邓子恢任第三书记兼军区政治委员。不久,邓子恢率领机关干部南下进入中南重镇武汉。当时正值我百万大军南下,邓子恢发动民众,从粮款供应、军火运输方面支持部队作战。林彪这时有病,正在休息,所以中南地区的工作实际上由邓子恢主持。在邓子恢实际主持下的中南局领导人民进行了“以准备和实行土地改革为中心的农村社会主义改革运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从土地革命战争到抗日战争,再到解放战争,邓子恢一直领导农村的土地改革运动。多年的工作实践,使他对中央领导土地改革经验教训的总结已经上升到了一定的层次。他在中国新民主主义时期提出来的一系列土地改革政策、主张,为完善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为中国农民的解放和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1953年1月5日,邓子恢赴任中央农村工作部。当时的农村工作部附近都是农田,邓子恢选址的用意是设在这个地方可以更多地接触农民,他还要求部里的工作人员每年要有7个月的时间跑农村基层,而他自己更是以身作则,经常深入田间地头,亲手摘一穗小麦,数一数麦粒,心里就能默算出这一亩地收成如何。他的每一项政策和建议都是建立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党中央制定的关于发展农业合作化的基本方针和指示,邓子恢全力以赴地抓好农业合作化运动。1953年4月3日至23日,邓子恢主持召开第一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在会上,他传达了毛泽东关于要在10年至15年或者更长一点时间内,在全国范围基本上完成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会议按照这一精神,安排了第一个五年发展计划。 1954年,为寻求解决建立合作社和健全合作社的生产管理制度,邓子恢提出农业集体经济应当实行以“包工包产制”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他认为这种制度是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途径。9月,邓子恢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分管农业工作。1955年,邓子恢根据调查得来的大量材料,发现部分地区仍然急躁冒进,全国建起了67万个农业合作社。同时,一些地区发生砍伐树木、宰杀牲畜等现象。邓子恢及时向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的刘少奇、周恩来作了汇报,并建议采取转向控制发展,重点巩固农业合作社。为此,党中央于1955年1月19日发出了《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合作化的通知》,通知指出,当前合作化运动应基本转入控制发展,着重巩固阶段。3月16日,毛泽东找邓子恢等人谈话,肯定了他在这一时期农村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并提出了“停、缩、发”的三字方针04月21日至5月7日,邓子恢主持了第三次农村工作会议。通过这次会议,统一了党内对农村工作的思想,对于指导当时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健康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56年,全国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这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胜利,但步子过快,遗留问题较多。邓子恢是全党全国高唱合作化胜利颂歌中的清醒分子,他亲自深入农村调查,总结经验教训。邓子恢针对当时出现的混乱现象,一再强调必须建立和健全农业生产责任制,他的这一主张,对于改善高级社的经济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邓子恢作为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最坚定的支持者和追随者,却在各地开始“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农业合作化进程中“落伍”了。在共产风和浮夸风狂热激进舆论的影响下,毛泽东一度认为农民的自留地是资本主义温床,不利于向共产主义过渡,曾想取消它。邓子恢知道这个消息后,明确表示反对,他不顾自己遭贬斥靠边站的处境,向毛泽东写信直言:“这是最合算不过的措施。只要把5亿农民安顿好了,我们的市场就稳如泰山了。”
        人民公社兴起后,农村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各种矛盾日益暴露,最终导致地减产、人挨饿,到处上访告状,乱子越出越多,引起了中央领导层的忧虑和深思。1960年6月,受刘少奇的委托,邓子恢辗转南北,深入调查,摸清真情,在无锡组织工作组连续奋战40多个昼夜,完成了《农村人民公社内务条例四十条(草案)》报送中央,为后来作为研究制定《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的重要参考。但是,由于公社权力过于集中,农民缺少自主权,多劳不能多得,生产积极性不高。加之遇上连年自然灾害,天灾人祸搅在一起,农村经济依然极端困难。面对贫穷和灾荒,各地群众都自发地想出了一些新招,河南有“借地”,安徽有“责任田”,广西、湖南、陕西、甘肃等则有“分田到户”……连毛泽东的家乡湘潭、刘少奇的老家宁乡,也同样要求包产到户。1962年,在包产到户的呼声中,邓子恢又开始了他的农村调查,希望能够通过调查,找到恢复农业生产、渡过难关的办法。他带着精心编写的调查材料面见毛泽东,多次推荐安徽的包产到户责任田经验,并且不顾中央农工部其他同志的劝告,组织人员详细准备有关包产到户的材料,准备再向中央和毛泽东进言,大有“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决心。然而,邓子恢的这些正确做法,又一次受到了错误的批判。1962年夏,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工作会议,对邓子恢在农村集体经济方面提倡实行生产责任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指责他提倡包产到户,是支持农民“闹单干”。邓子恢在会上据理力争。由于他的不屈服和不检讨,9月下旬,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又对他进一步开展批判,说他“一贯反对合作化”、“一贯主张单干”、“不是社会主义革命者,是民主主义者”,连他领导的中央农村工作部也被批判为“十年没做一件好事”而被撤销。
        1964年11月至1966年7月,邓子恢在主动要求到广西农村参加“四清”运动的两年时间里,又做了一件让大家始料不及的事情,化名进行秘密的包产到户试验。他很清楚这种为民造福的行动是在冒政治风险,但是为了亿万农民的利益,他义无反顾地行动了。他让秘书经常骑着破自行车到试验点上了解生产情况,搜集反映问题,反复强调要联系产量承包,即联产承包。包产到户的试验得到了干部群众的支持,取得了成功,这种成功首先反映在粮食产量上:1965年,4个试验点粮食总产6911万公斤,增产1887.5万公斤,比上年增长37.5%。基层干部反映,这是农业合作化以来,当地田间管理质量最好、增产幅度最大的一年。邓子恢在广西进行的包产到户责任制试验,既符合农民心愿,又符合农业生产力水平和生产规律,深受当地群众欢迎。
        邓子恢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坚持从实际出发,敢于当面与毛泽东展开争论,在受到批判后仍然坚持正确的主张,表现出坚持真理刚正不阿的品德,不愧是共产党员、高级干部的楷模。历史是公正的,1981年3月9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党中央正式发文指出:“邓子恢是闽西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是我党领导农民运动的卓越领导者,在创造闽西革命根据地、在农村工作方面有过巨大贡献。他和他主持的中央农村工作部,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工作成绩是显著的。他对农业集体化运动中一些重要问题所提出的意见,大都是正确的。过去党内对他和中央农村工作部的批判、处理是错误的,应予平反,强加的一切不实之词,应予推倒,恢复名誉。”
        邓子恢的一生都在为农业的发展、为农民的生计鼓而呼。邓子恢积极倡导的包产到户,历经沧桑后,终于写进党中央的文件,并发展成为家庭联产承包制,在全国普遍推行,成了推动我国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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