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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改革国企
时间:2017-12-01 14:49 来源: 作者: 点击:

    1931年9月,中央红军取得第三次反“围剿”胜利以后,在石城、长汀、雩都、会昌四县分兵,打击地主武装,拔除根据地内的土围子,尔后转向武平、寻乌等县开展群众工作,扩大红军,使红军和根据地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赣南、闽西两块根据地连成一片,形成了中央根据地。
    根据地的扩大和红军的发展,要求苏维埃政府发展自己的工业企业,以适应革命战争的需要。这样,就逐步建立了一批以军工企业为主的苏维埃国有企业。兵工方面有机械厂、弹药手榴弹厂;军需方面有被服总厂,下设纺织、鞋袜等分厂,另有卫生材料厂;其他的还有中央印刷厂等。同年底“一苏大”之后,苏区的国营工业企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国营工业由单纯为红军服务的军事工业,发展成为军需民用服务的多种工业。到、934年3月,中央苏区已有国营工厂30多家,职工近3000人。苏区中还有一批合作社企业。各县建立的铸铁、造纸、制糖、烧石灰、熬硝盐等生产合作社,总共100多家,从业工人3万余人。
    这些国营企业和合作社企业的发展,有力地支援了革命战争,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红军和群众的生活需要。
    但是,苏区在发展国营企业过程中,曾一度出现不考虑客观条件,盲目发展国营工业的倾向。结果只能向银行借款,导致银行发行纸币过多,货币贬值。加上在国营企业中实行军事制度,工厂实行供给制,原材料由上级供给,产品全部上交,费用实报实销,既束缚了企业发展的手脚,又不利于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因此,根据地的国营企业,从生产到管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
    1932年冬,刘少奇化名唐开元,离开上海经广东汕头、大埔进入中央苏区,住进了瑞金城外一个叫做枣子牌的地方,担任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委员长.1933年4月11日,刘少奇被任命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人民委员部副部长。
    中华全国总工会与全总苏区执行局合并后,新成立的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下设的诸多部门中,有一个国家企业部,负责根据地的国企管理工作。国家企业部看似一个大机构,实际上部长加干事总共才3个人,都是年轻小伙子。干部既年轻,又没有企业管理的工作经验,于是刘少奇言传身教,对强化国企管理倾注了大量心血。
    第一,在国营企业强化工人的主人翁思想教育。
    在苏维埃制度下,国有企业和合作社企业的工人、职员,社会地位和工作性质与以往发生了根本转变,他们不再为地主资本家劳动,而是为工人阶级自己、为建设和保卫红色政权而劳动。这个转变是史无前例的。但是,人们对这个转变的意义并不是一下子就认识到了,不免有的人仍然想少做些工,偷点儿懒,私拿甚至损坏公家的东西,消极怠工,不守厂规等等。总之,是以旧的观点、旧的态度对待工厂、对待工作。
    针对这种情况,刘少奇专门撰文,加强对国营企业工人的主人翁思想教育。1934年3月20日,刘少奇撰写了《用新的态度对待新的劳动》一文,发表在4月7日出版的中共苏区中央局机关报《斗争》第54期上。这是一篇短文,全文不到2000字,却有很强的针对性。
    刘少奇指出,苏维埃与广大工农劳苦群众已经大规模地组织了苏维埃的工厂企业和合作社企业。农民们和苏维埃企业、合作社企业中的工人们,他们以前是为地主资本家工作,现在是头一次为着自己工农劳苦大众而工作。我们国有企业中的工人,大多数能够了解这一点。他们用了新的态度来对待新的劳动,他们感觉到现在是为着自己而工作了,很大地发挥了他们的劳动热忱,创造了劳动的新形式——生产竞赛、生产突击队、义务劳动,及为苏维埃与合作社工作而自动减低工资等。他们了解这不是为着哪个生产利润,而是为着战争,为着工人、农民自己,应该如此地去劳动。但是,在国有企业、合作社及其他为苏维埃、红军工作的工人中,还有一部分人没有了解这一点,他们还是用旧的态度来对待新的劳动,用旧的观念来看待民众的工厂与财产。
    为自己的劳动取代强制的劳动,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更替。几千年以来的旧习惯,要在艰苦的长期的教育与斗争中才能消除。因此,国家企业、合作社企业中的工会与觉悟的先进的工人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教育工人用新的态度来对待新的劳动,提高工人群众的劳动热忱,发挥工人群众的创造性,同旧的习惯作斗争。刘少奇在文章中呼吁:国有企业与合作社企业中的工人、职员们!你们该记着,你们现在再不是为地主资本家而劳动了,而是为工人阶级自己、为人类的最后解放而劳动着。这种劳动的性质的变换,是我国历史未曾有过的最大变换,你们应该用新的态度来对待新的劳动。应该把自己所有的技能与天才贡献出来,为着发展和巩固苏维埃企业与合作社企业而斗争,而努力生产。
    第二,改进了国有企业的生产管理。
    当时,国有企业的干部都是从军队中调来的,习惯于用管理军队的办法,管理不得法,效率提不高。针对这方面的问题,刘少奇发表了《论国家工厂的管理》,就建立完备的工厂制度,实行科学管理,提出了具体意见。刘少奇认为,必须建立厂长负责制,由厂长负全厂生产和行政的全部责任。在不违反《劳动法》的范围内,关于工资、工作时间、生产数量以及调动、处分和开除工人、职员等,厂长拥有全权决定与执行。工厂的各科科长、各生产部门的主任,也必须规定相应的权力与责任。还应当制定完备的厂规,严格劳动纪律,组织与提高工人的劳动生产热忱,精密地科学地制订生产计划,进行经济核算,采用计件与包工的制度。
    为了把加强管理落到实处,1933年6月下旬的一天,刘少奇冒着暑热出席了军工干部大会。他首先表扬了军工生产的成绩,鼓励大家好好工作,并就当前存在的问题一一发表了意见。他说,工厂不像军队,它不是战斗组织,而是一个劳动生产组织,比军队的民主范围要广泛些,用管理军队的方法来管理工厂是行不通的。军工会议以后,刘少奇又适时提出开展劳动竞赛。1934年7月初,他在苏区国家企业工人代表大会上再次提出把竞赛变为一种群众运动。
    为了改进国有企业的管理,苏维埃政府还制定颁布了国有企业管理条例。1934年4月,临时中央政府颁布了《苏维埃国有工厂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局制定了《苏维埃国家工厂支部工作条例》。这两个条例在改进国有企业管理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规定。
    经过刘少奇的努力,国有企业的管理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根据地内各工厂的生产任务都交给工会组织工人讨论,干部经常到车间和工人谈心,这样,干部和工人更加团结,关系更加密切。一个工厂就像一个大家庭,生产能力也不断上升。
    第三,改革了工人的劳动报酬制度。
    为了贯彻“一苏大”通过的《劳动法》,1932年初,临时中央政府将国营工厂工人的供给制改为工资制,并根据工人技术水平的高低,规定了三种工资等级,如中央印刷厂的工人最高工资是每月18元,中等是14元,这一改革大大调动了广大工人的生产积极性。工人们开展劳动竞赛,刻苦学习技术,积极创造革新。国营工厂的工人多数来自农村,生产中最大的困难是不懂技术,但是,他们不怕困难,提出“虚心学,快快学,我们多流汗,阶级兄弟少流血”的生产口号,并成立技术研究组,开展互教互学,举行产品展览,组织技术经验交流,很快掌握了技术,并开展了群众性的技术革新运动。
    第四,把改进企业管理与武装工人结合起来。
企业的发展成果需要工农武装来保卫。刘少奇把改进企业管理与武装工人结合起来,对前线做到既输送产品,又输送兵员。
    1933年2月,刘少奇先后主持召开中国店员手艺工人工会筹备会、苏区苦力运输工人工会筹备会,分别决定成立中国工农红军店员手艺工人师、苦力运输工人师。4月上旬,他主持召开中国农业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决定成立农业工人师。3月21日,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召开全体委员紧急会议,号召工人行动起来,参加红军,保卫中央苏区,保卫苏维埃政权。7月5日,又发出紧急通知,指示各地用一切力量完成工人师的建立,并在8月1日正式成立,誓师出发;刘少奇还发动群众慰劳红军和工人师,征集5万双鞋子运送部队。8月1日,工人师在瑞金宣告成立,被命名为中国工农红军中央警卫师。全师12800多人,分编为3个主力团和,一个预备团,开赴反“围剿”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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